当我越虚弱,将来我与火灵争斗的时候就越吃亏,我可不想被火灵吞噬掉。
当然,现在我们福祸相依,同生共死,如果有需要,我还是会动手的。”
听到这里,风笑挑了挑眉。
既然都说开了,风笑自然不会太在意。
就算是没有阵法,短期之内,也没有人能对风笑造成威胁。
就在这时,随着雷灵的驱使,刚才的那个木制傀儡所化的中年人,竟然再一次开始变化。
很快,一只通体泛着蓝光的木鹰飞了起来,然后通过窗户,飞去了远方。
风笑看着渐渐变小,然后彻底消失的木鹰,眼神渐渐冷了下来。
有一些仇,不是不报,只是时候未到。
千万不要以为杀了人,就可以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样子。
······
风笑这一次,直接端起了酒壶,举壶抬头,一饮而尽。
然后,稍微收拾一下,就向着伙计跟他说过的地下竞技场走去。
魔族本身就爱好杀戮,性格暴躁。
自从魔族与人族妖族开始交好之后,许多魔族的人就失去了一个发泄自己杀戮欲望的方式,地下竞技场就应运而生。
只要在魔族境内,每一座城市,都会有一个地下竞技场。
不管种族,不管年龄,不管男女,都可以自由报名参加,一对一的捉对厮杀。
每赢一场,都可以获得大量的钱财奖励。
而当你赢到十场的时候,你不仅可以获得大量金钱,还有资格去到更大的竞技场继续厮杀。
更关键的是,魔族人民对地下竞技场的推崇,超出了普通人的想象。
观看地下竞技场,是魔族人民的主要娱乐方式。而每一位获胜的参加者,就会是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所以当你赢了十场的时候,最起码在猎人城附近的魔族领域,你一定是一个名人了。
更夸张的是,魔族人民甚至有可能把你当成他的偶像,追寻推崇。
当然,如果你可以连续获胜五十场,估计在全魔族中,你都出名了。
风笑正是看上这一点,才要去参加地下竞技场。
只要自己出名了,父亲和哥哥听说后,就一定会来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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