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然他们的要求可能更加“无为而治”了。
凭借着地利天险,他们没有外敌。
导致他们发展起来的封建地主所有制的自然经济一旦形成,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封闭大社会。
益州五郡,超过半数人口来自中原移民,也是最讨厌战乱和苛政。
和当地人一联合,就出台了这部有利于他们本地人的新《刑法》。
最终吴王地和当地人盟誓,正式签署了《益州刑法》以及批准了益州州议会出台的《益州民法典》。
这意味着益州汉中郡,巴郡,蜀郡,犍为郡和黔中郡组成的大益州。
终于在法律和地理上,形成了理念上的“统一”。
相比之下,荆州的特点,也和更受吴越影响的东部三州不一样。
显得更加“散慢”的楚人,毫不犹豫制定了不那么苛刻的《刑法》。确保他们可以“休养生息”。
五部刑法和不一样特点的《民法》的出台,也已经表面。
吴国中央对整个吴国的控制和文化影响力,是从东往西组建衰弱的局面。
虽然寿春朝廷很不想承认。但是实际上这是很明显的。
把这件大事整明白以后,吴王地也松了口气。
千万不要小看这些《律法》。他实际上总结了吴王地在位十五年,甚至总结了吴王阖闾和吴王夫差等人统治多年的经验教训。
他体现了各地百姓不喜欢暴君,希望少兵戈,少徭役,少重税的理想。
吴王地一个个审核,可比后世看小说累多了。
但最终他还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审核。
确保不被少数人误导。
这也是他迫不及待要做这件事的原因。
他也快40岁了,年纪一旦过了35岁,精力是逐年下降的。
虽然经验越来越充足,但精力不够充沛,导致他未来很可能完成不了这个硕大的工程。
而这个工程一旦完成,等于吴国上下,彻彻底底的达成了一种大家都默许的平衡。
比如吴国禁军陆军六万,地方郡兵25万,还有禁军水师一万,这就是吴国新体系下的32万常备军。
这都是要各郡分摊分担的重担。
除此外,吴王亲军(私兵)还有龙骧营3000精锐,虎卫营3000精锐骑兵,以及五千人编制的锦衣卫亲军。
这里也有1.1万人。
这就是调整后,吴国400多万百姓需要承担的兵役。
33.1万人。这不包括隶属政务系统的警务系统。捕快,衙役可都是兵役啊。在他取消了免费干活的徭役制度后,这些只能算作兵役负担。
但由于他们都有俸禄,抵触不是很大。
原则上,靠近边境的郡县兵役重。作为补偿,内地兵役轻松的郡县,就需要在“租庸制”的基础上,变成“租庸调制”。
这个“调”就是他们多交钱,用来付给边郡负担更重的兵役的差额。比如益州的巴蜀等郡交的钱,就会支付给汉中郡。毕竟他们要每家每户出一个壮丁,看住秦国南下。
这必然会影响只有两三万户百姓的汉中郡生产,那就好办,巴蜀多交一点税收,补给因此歉收的汉中郡。
不然你要跑几百里到汉中服兵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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