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实上,林长云八岁就能够熟背扶波刀法,十二岁就能够对其熟练运用,二十岁就能够兼收并蓄,形成自己独特的用刀风格。除此之外,林长云身高八尺以上,长得凛凛一貌,虎虎一躯,一把大刀耍的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所以说,林长云可谓是武艺高强之辈。
老实说,林正生的家境并不十分富裕,他不仅对林长云的武学要求严格,连文学也没有荒废,四书五经更是自小就让林长云背得烂熟于心。
林老头苦苦训练自己的儿子,是有目的的,他本打算让林长云科考取仕,封个一官半职,他也好光宗耀祖,就此安享晚年。哪知屋漏偏逢连夜雨,在一个寒冬腊月,林长云说是要到帝都南京去游学,就此却一去不复返。
原来林长云进京的旅途并不顺利,他经过江浙一带的时候遇到抢匪劫道。这些土匪抢走了林长云的盘缠不说,还打算###灭口。
当然,这与林长云的个人态度有关,谁让他有才任性,与群匪大肆舌战呢。所谓秀才遇到兵,有理说不清,林长云的流利口才没有说来群匪的好生之德,却说来了旌旗遍野,锣鼓喧天,换句话说,就是两个字,开打;正所谓孙悟空遇上白骨精,不打也是白不打,打了也是白打,只见林长云抄起悬在腰上的钢刀,就与群匪展开了殊死的搏斗,林长云凭借着高超的武艺,在群匪中间左右冲突,如入无人之境,霎时间杀得那是尸横遍野,血流成河,换句话说,就是群匪被打得屁滚尿流,哭爹喊娘;俗话说斩草要除根,不除吹又生,虽然群匪被打得很惨,但林长云并没有收手的意思,换句话说,就是要痛打落水狗。
正当大家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,有一双邪恶的眼睛却一直在冷眼旁观着这个混乱的战场。当然,这双眼睛不是我的,事实上,这双眼睛的主人,是一个叫尉迟秀的人,他是群匪中的男二号,重要的军情参谋员,特别擅长出谋划策。
尉迟秀修八尺有余,面色雪白,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面书生。此人机心狡诈,文韬武略,是一位杰出的阴谋家。
当尉迟秀看到战斗情况出现一边倒的局面的时候,就预感到大事不好了。眼前这个身手矫健的少年说不定大有来头,所以他果断地选择了站在一边,袖手旁观。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但他没有预料到情况的变化会来得这么快,当一个人的项上人头落到地面上的时候,群匪们激烈的斗殴行为立刻暂停了下来。如果一颗人头能有这么大的威慑力,那么这个人头的主人必定在群匪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。然而十分凑巧的是,林长云这次砍下的脑袋竟然是群匪中的男一号韦胜的。其实林长云并不认得群匪的头领,只是韦胜一直战在一个比较中心的位置发号施令,指挥作战,林长云看他不顺眼才临时决定先斩杀他的。他的这个行为反响非常好,群匪马上息战了。
就在大家懵住了的时候,一个惊悚的嗓音从远处传了过来。只见尉迟秀躬身长揖,对林长云大声说道:“请为吾王。”
群匪见二当家的都对林长云俯首称臣了,也纷纷跪下,口中高声喊道:“大王”。
林长云不知道是一时猪油蒙了心,还是一时义气用事,竟然忘记了父亲的谆谆教诲,放弃了科考的美好前程,对于群匪的盛情邀请,勉为其难的接受了,从此开始了他落草结寇的战斗生涯。
关于尉迟秀在韦胜尸骨未寒的情况下倒戈,我们可能没法谅解,毕竟这与封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愚忠愚孝等相违背;但我们却可以理解,毕竟鸟择良木而栖,人择贤能而仕。或许尉迟秀是被林长云的高超武艺和杰出才能所征服了吧,但二流的领导只能带出二流的团队,摆在林长云面前的注定是一个烂摊子,关于他的落草之路还很漫长,此处暂提不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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